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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宏: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与建构认知神经美育学

发表时间:2016-02-04 16:45

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与建构认知神经美育学

吉林大学认知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 李志宏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为美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课题。目前,对美育的性质、功能、地位、方式等等问题,人们已经取得比较深刻而完备的认识,初步形成了美育的学科基础。美育研究要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个重要的方向是在实施方面取得深刻认识,尽可能科学而有效地贯彻美育方针,达成最佳成果。也就是要寻找到适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路径,有利于把美育的目标落到实处。

从学科角度看,美育学术体系的形成,主要是美学与教育学的结合运用。审美活动和学习行为都关涉到大脑的认知神经机制;需要在现代认知神经科学的基础上达到科学化、效率化。因此,要有效地开展美育,需要结合着美学、教育学、认知神经科学、艺术学等多种学科的知识体系而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为此,我们结合着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的必要性,提出“认知神经美育学”的概念,冀图美育的更加科学化。

一、中华美学精神的弘扬和美育中面临的美学问题

习近平同志特别强调:“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精神”,今天我们要传承和弘扬的中华美学精神,是和中国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相适应的,作为中华美学精神之核心的“善”,其现实表现是同社会利害价值密切相关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必然要具有现实的、含有特定社会价值倾向的内容。

为什么有社会价值的事物能引发美感呢?事物都是内质与外形的统一体。人对事物的把握首先是通过对事物外形的知觉而达成的。如果对事物外形的知觉相对深刻,就能在认知结构中留下神经活动方式的一定痕迹,构成认知的一定样式,我们称之为“知觉模式”。知觉模式的形成可以使人对事物的识别更加快速、更加准确。人与事物之间首先是利害性关系;如果人感受到事物内质方面的有利性,就会对这一事物产生好感。以此为中介,人对这一事物的外形也能产生好感。于是,对该事物内在功利价值的好感与对该事物外形的好感就同时建立起来,在大脑的神经结构中形成知觉模式与情感的联结。这种特定知觉模式与特定情感反应相联结而组成的神经联系结构,我们称之为“认知模块”,相当于生活中俗称的“审美眼光”。认知模块一旦建立,人只要再知觉到类似的事物及其形象、形状,就会直觉性地形成相应的情感反应。

       二、认知模块的建立是审美认知力得以形成的基本路径

美育的主要目标是对审美认知力的培育和提高。因此,对审美认知力的构成特点、形成过程和机制的科学化把握就成为美育实施的基本前提。审美认知的前提条件是知觉模式及认知模块的建立。知觉模式是认知模块的核心环节,是大脑将事物外形同好感相连接的神经枢纽。这一建立过程是在生活经验中自动完成的,既同既有观念意识相关,又影响着、构成着新的观念意识。掌握了认知模块的建构规则和形成路径,就掌握了培育审美认知力的规则和路径。

三、审美认知机理对美育实施路径的启发

为使审美素质教育能快捷、有效地达到目标,应根据上述对审美活动规律和特点的认识,科学地制定审美素质教育的原则和方式。其最直接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途径,就是对于审美认知模块的培养。即按照审美认知的机理,从功利观念和知觉经验两方面入手建立知觉模式与认同感、好感的联系。

首先,功利观念是建立审美观念的基础。功利观念的内容包含广阔,基本上以人生观及人生理想、追求为核心。人具有什么样的功利观念,就会把具有什么样功利价值的事物当成美的。当人以无止境的物质享乐为追求目标时,虚荣奢华就是美的;当人以科学发现、进步事业为理想时,体现这种精神和内容的事物就可以是美的。可以说,生活习惯、文化观念、社会意识、审美取向等等是结合为一体的。因此,以功利观念为基础的审美观念,其形成离不开人的自然本性和社会属性。对这一过程,不能采用拔苗助长的方法。

对儿童、青少年来说,首先需要有生理的发育成长。因此,生存、生长等生理性的需要更基本、更重要,对生理性满足的要求非常强烈。随着身体的逐渐长成,生理性需要的强烈度会逐渐减弱;相应地,社会存在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社会性、精神性需求开始逐渐增多。而高一级的需求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控制低一级需求。精神性需求越强烈、越突出,则生理性需求越不重要、不突出。这一规则表现在审美中,往往影响到审美趣味的具体构成,即:主体意识观念中的社会精神性内涵越浅薄、淡漠,对感官刺激的追求就越强烈;反之,主体的社会精神性内涵越厚重,就越能欣赏文化意蕴丰富、思想内容深刻的审美对象。对深厚审美认知力的培育,要应用这一规则,由生理性需求入手,逐渐增添文化因素。

更为重要的是,功利性的文化观念往往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善和恶的评判在具体社会条件下具有特定的内涵,影响到审美观念的性质。比如,当以爱国主义、民族自强为价值取向时,中国古典诗词中屈原、陆游、辛弃疾等爱国主义诗人的作品就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脍炙人口;如果不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强心,只关心个人私利时,其审美取向和审美眼光也是相反的。

因此,在审美素质教育方面,思想品质的健康性、进步性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审美素质教育毕竟不是思想品德教育,其直接的目的是提高受教育者的审美能力和审美眼光。但所谓“提高”,就是一定的标准,这标准中就含有着功利观念的内容。这再次说明,审美素质教育不能脱离一般文化思想教育而孤立进行。二者应该是相互交融、相互配合的。文化思想方面的教育因素既是审美素质教育的基石,又受到审美的影响。在当前社会条件下,各种价值观念纷至沓来,可能会影响青少年及社会的思想,进而影响了他们的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味,需引起特别注意。

其次,要重视审美知觉模式隐然形成的特点及因此而形成的对于文化观念的反作用。审美认知模块的形成往往是自动的、不经意的。在功利因素不明显、不突出的情况下,形式知觉经验的长期反复、大量积累会对知觉模式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潜移默化地建构着、改变着主体的认知结构。

艺术品中都会蕴含着一定的文化因素。因此,艺术品既是审美意识的凝练,又是文化及社会意识的标示。当人对艺术品的外形表现产生深刻知觉印象时,艺术品所蕴含的审美意识、文化社会意识也会使人产生深刻的影响;使人对这些意识内容有亲近感、认同感,乃至树立为自己的价值信念。

在认知科学、认知美学和神经教育学的学理基础上,在艺术实践和美育实践的实施基础上,建立“认知神经美育学”,可能会使美育工作具有科学化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全面地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也有利于中华美学精神的传承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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